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晶 凌翔)2023年至2025年間,當事人陳某因其購買的商品房相關問題先后向醴陵法院提起6起行政訴訟,形成一人多案、連環訴訟的困局。醴陵市人民法院一方面通過公平公正的裁判指引,為當事人提供明確的法律預期,一方面通過多次走訪、多部門協商等方式,形成爭議化解強大合力,最終使得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陳某訴稱,其于2020年購買了株洲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認為該開發商在建設工程中存在未依據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地面停車位、亂搭亂建、未達到竣工驗收標準便交付房屋等問題。陳某要求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對該開發商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遂先后向當地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提出處理申請。因陳某認為上述部門未按其申請對相關問題作出處理,自2023年起,圍繞行政機關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等事由連續提起多起訴訟。
其中,連環訴訟中的前兩次訴訟,因陳某以個人名義提起訴訟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醴陵法院依法駁回了其起訴。但陳某始終堅持其享有訴訟主體資格,后繼續以不同部門為被告提起訴訟。
醴陵法院考慮到衣食住行乃普通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該案關乎當事人的居住房屋,陳某多次訴訟維權從情理上可以理解,而單純機械地依程序駁回,并不能真正解決爭議。在后續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注重了解陳某的真實訴求,在厘清訴求的基礎上找準化解突破口。針對案涉糾紛時間跨度較長,陳某對行政機關不作為的行為情緒較大等問題,承辦法官多次與其當面或電話溝通案情,向其釋明法律、講明法理。同時,承辦法官多次與當地黨委政府及被訴行政機關溝通化解方案,組織不同案件涉及的多個行政機關及開發商共同參與協調,力求一攬子解決本案糾紛。
這種部門聯動化解方式,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行政機關重視其訴求并積極解決,并非各個部門“踢皮球”。最終,在法院及當地政府、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當事人陳某與開發商株洲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達成調解協議,于2025年3月28日向醴陵法院申請撤回對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相關案件的起訴,并向行政機關出具了息訴息訪承諾。自此,陳某與多個行政機關將近兩年的行政糾紛終于畫上了圓滿句號,雙方之間的行政爭議得到了實質性化解。
行政案件若僅追求結案了事,可能導致當事人反復申訴、信訪或衍生新的訴訟。醴陵法院通過分析爭議根源,推動問題一攬子解決,減少案結事未了的隱患,避免了程序空轉,達到化解深層矛盾的效果。行政案件實質性化解實現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對建設法治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公民法治信心具有重大意義。
下一步,醴陵法院將持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把行政審判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讓更多行政爭議駛入“實質化解”快車道,為法治政府建設注入司法動能。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